2026年雪茄依然属于烟草制品的范畴,具体分析如下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》第二条,烟草专卖品包括卷烟、雪茄烟、烟丝等,且明确将卷烟、雪茄烟统称为“烟草制品”。这一法律定义未因时间变化而调整,因此2026年雪茄仍属于烟草制品的核心类别。
2026年1月1日起实施的《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管理办法》进一步印证了雪茄的烟草属性:
这些政策表明,雪茄与卷烟在监管层面被同等对待,均属于需要严格管控的烟草制品。
2025年2月28日发布的《雪茄烟》国家标准(GB/T 2525-2025)于2026年3月1日起实施,对雪茄的原料、工艺、包装、标识等提出具体要求。例如:
这些标准进一步明确了雪茄作为烟草制品的技术规范和监管要求。
尽管雪茄与卷烟在制作工艺、吸食方式上存在差异(如雪茄无过滤嘴、吸食时不入肺),但二者均以烟草为原料,且均含尼古丁等有害物质。从法律和监管角度看,雪茄与卷烟同属烟草制品,需遵守相同的税收、销售限制和健康警示要求。